違規(guī)操作叉車側翻 貨物落下砸死一人
2012-05-29 09:04 性質:轉載 作者:陳靜 佟玲 來源:中新網徐州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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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睢寧縣人民法院對違反叉車安全操作規(guī)程的滕某,以重大責任事故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二年。滕某專門在睢寧縣八里鋼鐵市...
近日,睢寧縣人民法院對違反
叉車安全操作規(guī)程的滕某,以重大責任事故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二年。
滕某專門在睢寧縣八里鋼鐵市場駕駛叉車為鋼材經銷商裝卸貨物。2012年1月3日上午9時許,滕某象往常一樣攬到活以后,駕駛叉車來到貨物現(xiàn)場,貨物位于市場內經銷鋼材的張某家門前不遠處,當時張某正在自家門口一邊洗衣服、一邊與兩鄰居談笑。滕某到場以后,二話沒說開始干活,在裝卸完兩趟貨物后,裝第三車時,由于貨物存放的地點前面有障礙物,滕某就違反操作規(guī)程,一邊使用單叉車作業(yè),一邊倒車轉彎,結果車輛發(fā)生側翻,車上的貨物掉下來,砸到了張某身上,致張某顱腦損傷合并胸部損傷當場死亡。
法院認為,被告人滕某在生產、作業(yè)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(guī)定,致一人死亡,其行為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,鑒于其具有自首情節(jié),并能夠主動對被害人的親屬進行民事賠償,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,遂作出上述判決。